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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harrypotter》
叶开在电脑中敲下这么一行字。
harry是欧洲极其普遍的名字,potter指圣经中埋葬外乡人的“波特旷野(pottersfield)”
创作一本,叶开最喜欢的就是刚开始的时候。
天资渐渐弥补了灵感的问题,让叶开在已经打卡过的城市依旧能保持充沛的灵感,但是创作的激情是会慢慢消退的。
所以叶开一旦想到要开书,就会在激情消退之前把这本书完全写出来。
这样写书是最快乐的。
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的点击,发出一连串清脆、富有节奏感的韵律,外人听起来或许会觉得很吵,但这却是无数作家梦寐以求的声音。
全世界的作家太多了,其中百分之六十的人,坐在电脑前一天都写不出两百个字。而两百个字在叶开这里只是人们点一根烟的功夫。
西尔莎把晚餐放在桌上,听见叶开敲击键盘的声音,轻轻推开门看着叶开聚精会神码字的身影。
叶开是作家这件事,西尔莎之前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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