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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八章 以律当绞不轻乎(第三更) (2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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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可别人传的不是鬼神,这个不好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就下一个,诸诈为制书增减者,绞,口诈传及口增减,亦是。对,就这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易找到了,说是制作家的‘制书’的人,里面的内容或增加了和减少一些,要吊死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造出来假的制书,嘴上说的也算。

        制书像封官,给他的文散官,‘圣旨’是制书,门下省给的叫门下制。

        收人头税,那是紫薇省的事情,你们就敢说出来,你们是替紫薇省的老大姚崇下的令吗?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他查的时候还查到了挖人坟墓和毁人尸体的事情,这个……不是给缝好还回去了嘛,还救了个孩子,快到日子了,把孩子送回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另外宋德到蓝田县说挖到了宝,这个也算是伪制,如果卖出去,就是大罪,可是没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按照大唐的法律,我这死多少次了?随便改田地用途、收容没有户籍的人不报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易说着笑起来,咱不怕,咱跟皇帝一起作买卖,这不又送了好几个产黄金的具体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等盐井的钱和采黄金的分红拿到手,我想办法捐了吧,捐到各个县,帮着养那些个需要县里给补贴和抚养的百姓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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