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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知道以往她接触陌生人,最少要花一个星期的时间相处才会不觉得别扭。
在唐糖的预想中,买衣服是她选中几家店进去逛逛,然后挑看中的选几件试一试就好了,结果……
“这一身黑色白领的你穿肯定很好看,鞋子可以配那双小香风的。”
“这件不行,版型不好,适合那些身材臃肿的,穿你身上凸显不了你的优点。选这件红白格子的开衫吧,配一条阔腿牛仔裤,很符合你的气质。”
“买块手表吧,这件女士西装配一块手表更好看。”
“来试试这条米色A字裙,上面搭一件这种卡其色的蝙蝠衫会很好看,再配个格子贝雷帽和过漆靴,完美。”
“这件刺绣衬衫裙你穿了一定很好看,这个颜色和图案其实有些尴尬,很容易喧宾夺主,但你皮肤白,穿了能压住,配一条头层牛皮的民族风流苏腰带,再好看不过了。”
……
从一开始的将信将疑,到后来佩服得五体投地,唐糖只花了不到十分钟。
她本来只打算买上三五身就好的,毕竟也不用一次性买好,总要给自己多留点逛街的乐趣。但是燕承均的眼光实在太好了。很多单看平平无奇的单品,被他一搭配起来,就变得特别好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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