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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外还在看着我,似乎再等待我的答案,我随口说了啤酒。
老外高兴地点了点头,然后坐在我身边,问我:“你第一次来这间酒吧?”还不忘用生硬的中文,再次问上一遍。
我用英文回答道:“是的,第一次,你的歌声很动听!”
老外笑了笑,伸出手来:“艾尔伯!”
我轻轻地和他握了握手,问道:“我以为你们一般都是击掌,都不喜欢中国人打招呼的手势呢!”
艾尔伯笑了笑道:“我又不是黑人!我没有种族歧视的意思啊!只是我们白人大多数也是这种礼仪!”然后,解释道:“我请你喝酒,是因为我知道,你在认真地听我唱歌,在这里已经很难了,我觉得你可能是我第一个听众!”
我不解地说道:“不会吧?你的歌声很动听,应该有很多人,愿意听你唱歌的!”
艾尔伯摇着头,一连说了几个“no!”
然后大口了喝了一口酒道:“他们只喜欢听新歌,听节奏快的歌曲,我唱的都是老歌,我也只喜欢唱老歌!”
我哎了一声道:“其实老歌更耐听,经典就是经典,谁也超越不了!这只能说中国人的欣赏水平不行,不是你的歌唱的不行!别太在意,酒吧里唱歌都是这样的,怎么热闹怎么来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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